智能疏散照明系统的介绍及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对电气智能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产品设计规范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统一和规范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之后在建筑设计规范中陆续对此系统进行要求,故本文对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进行技术总结,着重介绍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疏散照明系统。1规范介绍1)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第4.1条:系统分类按系统形式可分为:a.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b.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c.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即:由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相关附件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d.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2)DB11/102420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第3.2.8条: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集中电源宜分散设置,且集中电源容量应不大于2kVA。3)JGJ48201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于2014年6月12日发布,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第7.3.10条规定:大型商店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营业厅应设置智能疏散照明系统;中型商店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智能疏散照明系统。条文解释:在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智能疏散照明系统是保证人流快速疏散的必要条件。大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由于空间大,柜台、展架等布置复杂,火灾时人群易慌乱,因此需要设置智能疏散照明系统。2系统原理及组成1)系统原理。有火警报告时,系统根据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信息,自动执行以下动作:a.所有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按照系统指示的疏散预案执行命令。b.疏散指示灯启动频闪功能,及时按照疏散预案调整正确的逃生疏散指示方向,关闭通向火灾区域的疏散指示标志灯或安全出口指示灯,点亮并闪烁通向安全区域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箭头,原指向危险区域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箭头调整为指向安全区域。c.开启应急疏散照明灯具。疏散预案应满足下列要求:第一,系统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第二,根据火灾报警信号确认火灾发生部位,选择最佳安全的逃生路径,优化疏散指示方案;第三,产品应提供疏散预案的设计逻辑;第四,发生火情时,若火灾报警系统没能及时输出报警信号,值班人员可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面板上的一键疏散按钮进行人工疏散,并在后续收到火警信息后系统自行匹配预案疏散。2)系统组成。智能疏散照明系统主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组成。a.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主机):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通常置于消防控制中心,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联动,自动生成最佳疏散预案。实时显示系统内所有疏散指示标志灯的指示方向。b.应急照明集中电源(EPS):火灾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可靠近应急照明控制器布置,也可分散布置在各防火分区电气配电间内。但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集中电源宜分散设置。北京市EPS的初装容量按照DB11/102420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第3.2.7条规定(黑体字):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蓄电池组的初装容量应保证初始放电时间满足下列要求:建筑高度100m及以下的建筑不应小于90min;建筑高度100m櫅以上的建筑不应小于180min;避难层不应小于540min。c.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布置在各防火分区的电气配电间内,与应急照明控制器有通讯接口,能把每个灯具的状态上传至应急照明控制器,并能接受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