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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火电厂主厂房应急照明装置设计

  • 2021-01-18
1.火电厂主厂房应急照明设计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主厂房应急照明的设计过程中,应设置备用照明和应急照明,但是在具体设置方面却并没有进行详细要求。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同时结合主厂房的建筑特点进行照明设计。首先,应将疏散照明设置在主厂房在的主要出入口,同时在疏散通道位置设置疏散照明。其次,厂房内的生产区功能房间,也应同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保障安全与生产的备用照明。最后,站在安全的角度,功能区房间内也需要设置疏散照明。而且在此过程中,在设计的过程中,还应该全面考虑分析系统简单与节约成本的问题,由此,可以将疏散照明同备用照明进行统一考虑分析。2.火电厂主厂房火灾时的“切非”要求如果火电厂主厂房发生了火灾,那么就需要依据相关规定要求,首先由消防控制室对火灾发生的位置进行明确,然后确定厂房关键部位,在将非消防电源切断。此过程则为工程设计当中的“切非”。通常来件,一般工厂在设计备用照明时,都为非消防负荷,结合相关规定标准,在发生火灾时,应该进行“切非”。而针对前文所提到的,在火电厂主厂房当中,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大部分时候都兼顾有疏散照明的功能,基于此,应该将其设定为“消防负荷”,如果在发生火灾时对其进行“切非”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针对主厂房应急照明所采用的“切非”措施,可以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厂房内存在为生产需求所准备的备用照明,那么当厂房发生火灾之后,就可以将此备用照明用于保障人员安全之上,客观角度来讲,还可以将其看作为应急照明,根据火灾实际发生的情况,适当增加电源回路的消防控制模块,由此,就可以通过消防系统编程的利用,对电源回路进行合理控制,从而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延时切非”。3.火电厂主厂房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3.1双电源供电方式在设计火电厂主厂房应急照明系统的过程中,采用双电源供电方,能够保障供电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而且还能够持续较长的时间,因此,当厂房内的电源条件能够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则可以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设计照明系统。本方案系统示意图如图1,主要的设计原理为:通过消防模块的应用,通过断路器分励模块将电源切开,从而有效保障电源的安全性。而在设置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的过程中,还需分开配置配电回路,再次,在设计过程中,分励模块应该设置在备用照明配电回路电源端的开关处。图1 双电源供电照明系统此外,在此过程中,根据地方消防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为了能够进一步保障疏散照明工作的稳定性以及安全性,在设置疏散照明灯具的过程中,应该设置自带蓄电池的照明灯具。如果在设计主厂房时选用此方案,疏散照明供电可靠性则更高。3.2双电源供电模式,应急电源引自柴油发电机组此种方案适用的厂房,通常为进行全面考虑后已经为消防负荷及重要负荷设置应急柴油发电机的厂房,但此方案本身具有一些缺点,主要为柴油发动机在启动时,需要大约15 s的启动时间,即应急设备的启动需要等待15 s的时间。3.3采用单电源供电方式3.3.1应急电源采用自带蓄电池灯具此种供电方式具有较多的优点,如:使用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浮充蓄电池相对较为独立,即各个蓄电池灯具之间互不关联,同时对于上级电源的要求也并不是很高,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都相对较为简便。此外,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疏散照明可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箱,且选用专线电源进行供电。同时在设置备用照明时,电源也可以选择取自附近的普通照明箱,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切非”附近的普通照明箱电源,因灯具本身配有蓄电池,也能够为人们逃生提供疏散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