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EPS作为消防应急电源得到广泛应用,其应用范围涵盖了火灾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及消防动力设备。由于国家尚无
其统一的产品技术标准 ,也无对共应用范围进行界定的设计标准,因 此 .EPs的应用难免会出现一些混乱。2.EPS为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时应
注意的问题 2.1疏散照明系统的线路敷设 众 所周知 ,高层建筑的疏散照明系统过去一直采用消防双电源 自投箱供电,而灯具采用内附蓄 电池的
应急灯 ,该系统的特点是 :布点多、分散、维护困难,且没有监测措施。电池性能下降或损坏后 ,如不及时更换,火灾发生时
,往往起不到应急 作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种采用集中供 电的应急照 明电源取代分 散应急灯方案便应运而生
。这种方案的特点是:取消分散在应急灯内的蓄电池,在EPs箱内集 中安装蓄电池组,方便 了维护管理,改善 了分 散应急灯系统
因维护困难而使应急电源可靠性下降的局面。 但是,事物总是利 弊共存 。集中供电方案在解决分散应急灯系统 维护困难的同时 ,也失去了应急照明在末端
(灯具 内)自投的可能性 。 就是说 ,由 EPs电源箱 配出的分支 回路至灯具为单 回线路 ,而灯具 内 再无可投切 的应急电源。因此
,应急照明分支配 电回路 的选择和敷设 方式就显的格夕}重要。其线路敷设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第
24.8_5条的规定 :应 急照明线路应 穿金属管保护 ,并宜敷 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 ,其保护层厚度 不应小 于 3cm。该条 中“宜敷设”
是针对分散应急灯而言,如果现在仍将 这条规定应用到集 中应急电源 系统中就不合适了。笔者认为 ,采用“应敷设”更为合理 。因为,如果将
EPS应急 电源箱配 出的分支 回路 穿钢管保护 ,在 吊顶 内敷设 ,钢管应 涂防火涂料 。由于防火涂料具有 日久 (2~3年)失效性
,火灾时,很难维 持 20~30rain的疏散照明要求 。 因此,疏散照明采用 EPS集 中应急电源供 电时 ,应注意下列 问题 :
(1)分支线路应采用阻燃导线穿钢管保护 ,暗敷 设在非燃烧体结 构 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少 于 3cm: (2)当应急灯在吊顶下安装时
,楼板上的接线盒 至灯具 的连接 ,应 穿阻燃可挠金属电线管保护 。 2.2EPS的容量及切换 时间的选择 根据《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4595第 9.2.6条的规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 采用蓄 电池作备 用电源 ,且连续供 电时间不应 少于
20rain:高 度超过 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 电时间不应少 于 30min。 条文中“不应少于”给 出了持续供电时间的下限值,那么
EPs的应 急备 电时间应选多大呢?通 常用 于应急 照明系统 EPS的产品技术要 求 ,其初装容量应保证 90min的供电时 间。这是 因为蓄
电池在运行过 程 中不断老化 .容量不断下降 。